一、指导思想
通过树立创业先进典型,充分展示我县创新创业者奋发向上、自强不息、锐意进取的时代风采,积极营造崇尚创业、勇于创业、服务创业、促进创业的浓厚氛围,引导全县广大劳动者自主创业,在我县掀起新一轮全民创新创业热潮,努力在岳阳建设“一极三宜”江湖名城中干在实处、走在前列、争做贡献。
二、评选对象
在我县境内创办小微型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,具有开拓进取精神,遵纪守法、诚信经营、业绩突出的各类创业人士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创业者所办小微企业或经济实体登记注册5年以内,近两年销售收入连续实现稳定增长。
2.提供5个以上的就业岗位,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,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良好。
3.创业成效明显,在带动当地及周边群众共同创业、增加收入方面发挥较大作用。
4.创业事迹突出,对同行业具有较大带动、引领和示范作用,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,在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活动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。
四、评选名额
全县共评选2015年“创业新星”10名。
五、组织领导
成立湘阴县2015年“创业新星”评选活动临时组委会(以下简称组委会),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主任,县委办、政府办、宣传部、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任副主任,县财政局、科技局、商务局、工信局、农业局、总工会、团县委、妇联、残联、工商联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、工商局、工业园区管委会、电视台、人民银行湘阴支行、邮政储蓄银行湘阴支行、县委新闻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,组委会办公室设县人社局。
六、评选方式
评选活动分为宣传动员、申报推荐、组织评审、公众投票、集中公示、比赛评选6个阶段。
1.宣传动员阶段
通过报纸、网站、微博、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发布2015年“创业新星”评选活动通知,公布评选活动的意义、标准、评选办法等信息,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评选活动。
2.申报推荐阶段
采取集体推荐、群众推荐和自我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。
集体推荐:各乡镇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评选标准,物色、遴选和确定人选,并进行初审。
群众推荐:县创业协会、创客协会及其他行业协会组织可参照评选标准,将本协会、本行业内创业典型事迹材料,通过信件、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推荐,每个协会限推荐2名创业典型。
自我推荐:符合“创业新星”评选条件的创业人士可将自身创业事迹材料(包括姓名、单位、自我评价、联系方式等),通过信件、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自我推荐。
3.组织评审阶段
组委会办公室对各乡镇、各相关部门和自我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核、汇总,上报组委会。由组委会召集成员单位,按评选条件进行无记名投票,得分靠前的30人确定为初步候选人。
4.公众投票阶段
通过报纸、网站、微博、微信对30名初步候选人创业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,并在“掌上湘阴”官方微信平台上接受公众微信投票,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2名湘阴县2015年“创业新星”候选人,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,确定10名正式入选人。
5.集中公示阶段
10名正式入选人名单及先进事迹在《湘阴周刊》、湘阴电视台、掌上湘阴、县政府公众信息网、湘阴新闻网等媒体平台开辟专栏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经核实后,取消其参评资格,按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,并进行公示。
6.比赛评选阶段
采取电视全程录播的形式,在县人社局九楼会议室进行创业项目展示大赛。由县直相关单位业务负责人、知名创业企业家、金融及投资行业专业人士、媒体人士等组成评审团,对10名正式入选人进行评议评审。正式入选人以现场演说和PPT演示等方式介绍自主创业经历和项目情况,并接受提问。评审团共同合议评分,现场亮分,产生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3名、入围奖4名。
七、奖励措施
1.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“创业新星”,颁发荣誉证书,并分别给予2万元、1万元、0.5万元创业资金奖励;获得入围奖的“创业新星”,颁发荣誉证书,并给予2000元创业资金奖励。
2.符合相关金融授信条件的“创业新星”,可享受邮政储蓄银行“一对一”金融服务,优先获得金融授信配套支持。其中一等奖获得者可获得2年期2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,二、三等奖获得者可获得2年期1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,入围奖获得者可获得1年期1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。
3.所有入围的“创业新星”,其项目直接进入湘阴县创业项目资源库;有需求的项目,可组织专家导师“一对一”跟踪指导,其中具有高科技含量的项目,适时推荐参加省市相关高科技项目扶持资金申请。
本次活动严禁刷票,违者经后台查实后将取消评选资格。
正在加载更多请稍后...
投票成功